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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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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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业务条线相对集中,是县域检察工作的普遍特点。司法救助线索多依赖办案人员移送、群众主动申请,存在线索遗漏、发现滞后、救助不及时等问题。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小院职能整合优势,依托案管、控申工作职能由一部门综合承担的办公模式,发挥“一套人马、多岗履职”优势,构建“案管初审筛查、内部即时移送、控申精准核查”的一体化救助线索摸排机制,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案件受理源头,有效拓宽线索来源。近三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救助困难群众11人,发放救助金17.6万元。其中通过受理前置摸排发现线索办理救助案件7件,占总办案量64%,实现救助线索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一、依托案件受理第一道关口,建立线索初筛机制
案件管理部门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完成案件形式审查、受理登记的同时,同步开展救助线索初筛工作。重点聚焦交通肇事、故意伤害、重大责任事故等易引发被害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类型,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遭受重大伤病及重大财产损失的困难群体。对筛查出的案件线索逐一登记,明确案件基本情况、当事人困难情形、初步筛查意见,实现受理一件、筛查一件、登记一件,从源头堵住线索遗漏漏洞。
二、打通内部业务衔接链条,落实线索内部移送
案管部门排查发现疑似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登记线索台账,推送至本部门控申办案人员。控申办案人员接收线索后,通过电话问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进一步核查,核实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精准研判救助必要性。符合救助条件的,快速启动救助办理流程;暂不满足救助条件的,做好台账备注,实现线索闭环管理。依托该快速移送模式,有效缩短救助办理周期,部分案件救助办理时长缩短3‑5个工作日。
三、坚持审慎规范办案,降低履职运行成本
作为基层小院,案管、控申业务整合在同一部门,沟通协调顺畅,线索流转无需层层审批,办理案件更加高效便捷。受理筛查、线索登记、后续核查工作由同一部门人员协同完成,避免线索流转脱节,将“检察机关主动发现”的救助线索发现渠道端口又前移了一步,弥补了以往主要依靠刑事办案检察官移送线索,线索来源单一的短板。同时在线索前置摸排过程中,案管业务条线与控申业务条线严格把握初步线索摸排和调查核实履职边界,坚持依法依规,准确掌握救助政策标准,确保每一条线索处置全程留痕、规范有序。
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为民司法理念,进一步细化刑事案件受理筛查清单,固化前置摸排工作机制,持续放大案管控申合并办公优势,全方位拓宽救助线索渠道,精准对接困难群众司法需求,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民生实事。